新建无人值守的现场机柜室等重要设施是否需要进行抗爆设计?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 50160- 2008 (2018版)中第5.7.1A条规定:中央控制室应根据爆炸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抗爆设计。布置在装置区的控制室、有人值守的机柜间宜进行抗爆设计,抗爆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的规定执行。现场机柜室作为生产装置的“区域性重要设施”,对生产装置的安全及连续稳定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SH/T 3006—2012第7.8条规定“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石油化工装置,现场机柜室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应根据抗爆强度计算、分析结果设计”,此条内容在“条文说明"中有更为详细的解释:

7.8 现场机柜室是否设计为抗爆结构仍需要安全专业进行抗爆强度计算、分析后确定。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的实际经验,抗爆结构的现场机柜室具有如下优点:

 a)现场机柜室内不仅在开车及试运行阶段有较多人员,而且在正常生产阶段也长期有少量人员。抗爆结构的现场机柜室更有利于保护人身安全;

 b)现场机柜室内的控制系统、安全系统设备承担所属装置的控制和安全联锁,抗爆结构的现场机柜室在遭遇爆炸冲击波的情况下,仍可实现装置有序的安全停车;

c)现场机柜室内的控制系统、安全系统设备价值昂贵,大型装置需数百万至上千万美元,并且毁坏后的恢复时间很长,需要重新采购、集成、安装、组态及回路联调等,特别是有些装置带有专利控制系统,需通过专利商采购,恢复时间更长,对重新恢复生产很不利。因此,抗爆结构的现场机柜室可避免控制系统因装置爆炸而损坏。

因此,应对中心控制室、现场机柜室等重要设施根据生产装置的特性进行爆炸风险安全评估,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抗爆强度计算、分析结果设计。



来源:全国化工自控设计技术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