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11·2”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发布日期:2021/03/29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2020年11月2日11时45分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的中石化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0月1日,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接管运营,《营业执照》尚未完成变更手续,以下简称北海LNG公司。)在实施二期工程项目贫富液同时装车工程施工时发生着火事故,截止12月2日,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029.30万元。

3月26日,广西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了《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1·2”较大着火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在实施动火作业切割过程中,隔离阀门开启,低压外输汇管中的LNG从切割开的管口中喷出,与空气混合遇可能的点火能量产生燃烧。

其中,该动火作业按照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关于印发<天然气分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股份天然气安〔2018〕14号)”的规定,属于“特级用火作业”,“应进行可靠封堵隔离”。储罐阀门采用仪表逻辑隔离方式,而未采用隔绝动力源的物理隔离方式,出现操作中隔离失效导致事故发生。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 附件1: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12”较大着火事故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