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5/06/04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5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发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指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是对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控制全过程所应采用清洁原料和能源、清洁生产工艺、协同控制技术路线等所作的技术规定,可为企业进行减污降碳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法选择提供技术指导。重点针对发电、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等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重点行业,制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指引行业采用减污降碳技术,协同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

关于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市场监管局(厅、委)、气象局、能源局、林草局、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制定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气象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林草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5月28日印发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2)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3)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4)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5)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6)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7)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8)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9)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0)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1)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2)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3)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4)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5)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6)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7)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8)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19)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图20)

来源:生态环境部

  • 附件1:《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