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浙江省开展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在车辆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根据《意见》,在绿色交通发展方面,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包括:
1、大力推进车辆装备清洁能源利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推进城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轻型物流配送车逐步实现清洁能源(含新能源)化,推动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新增和更新作业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
2、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广使用电能、L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和港口车辆、机械。
3、全面推动综合功能服务站建设。推进交通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交通用能成本,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供能业态配置,探索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
《意见》表示,通过1-2年时间,浙江省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80%以上,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含德清)、绍兴、金华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100%。主要港口五类码头75%以上具备岸电供应能力,内河水上服务区和锚泊区泊位100%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实现岸电设施“全覆盖”。建成700座综合供能服务站。
通过3-5年时间,浙江省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100%。主要港口五类码头100%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相应五类船舶受电设施覆盖率大幅提升,实现岸电常态化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数量大幅增加。建成1000座综合供能服务站。
该《意见》的发布,意味国家从政策层面对浙江发展氢燃料电池产业给予了极大地认可与支持。
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