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理事长邮箱
协会邮箱
热搜:
气体
培训
压力容器
安全
首页
分支机构
二氧化碳专委会
氢气专业委员会
气体分析技术及仪器设备专委会
焊割气专委会
液化天然气分会
交通能源分会
医用气体及工程分会
消防气体及工程分会
压力设备分会
气体安全分会
安全注册
通知公告
政策文件
评审动态
评审结果
证书样式
服务中心
质检机构
下载中心
职业能力评价
政策文件
通知文件
下载中心
培训动态
考务管理
评价标准
评价中心
评价分中心
评价站
标准规范
征求意见
政策文件
团体标准
区域标准
气体产品标准
食品气体标准
消防气体标准
能源气体标准
医用气体标准
特种设备标准
安全标准
交通运输标准
其他标准
工作动态
碳足迹
质量品牌
知名品牌
通知公告
政策文件
科技奖励
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结果
政策法规
评价规范
信用评价
气体应急救援
政策文件
气体应急动态
应急预案管理
气体应急指南
气体应急演练
信息市场
市场行情
热点述评
专题调研
行业统计
国际贸易动态
项目信息
党建工作
中央精神
学习动态
新闻时评
English
CIGIA Events
International Arena
Feature Report
Industry Focus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3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8〕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下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研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组织制定有利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审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等文件;研究确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干杰 生态环境部部长
陈吉宁 北京市市长
张国清 天津市市长
许 勤 河北省省长
成 员: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 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李 伟 公安部副部长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刘雅鸣 气象局局长
努尔•白克力 能源局局长
贺天才 山西省副省长
欧阳晓晖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于国安 山东省副省长
刘 伟 河南省副省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兼任,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级负责同志。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人员参加。相关部门和省级政府每年向领导小组报告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7月3日
上一篇 :
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下一篇 :
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