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进行中

发布日期:2026/05/19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显示,当前,北京市、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安徽省、海南省、贵州省、浙江省、重庆市、甘肃省、大连市、四川省、   厦门市、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正在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贵州省、天津市、北京市、  四川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厦门市、浙江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正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根据2026年4月1日起实施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指标:

(一)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三)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四)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五)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六)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50分以上即可)。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地区

申报要点
厦门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每季度开展一次。由各区、火炬管委会负责组织,企业按市场主体登记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

联系方式:

思明区工信局:5885927、2058997

湖里区工信局:5722172、5939171

集美区工信局:6220363、6219135

海沧区工信局:6057579

同安区工信局:7010102

翔安区工信局:7882763 、7886536

火炬管委会:5382025、5707557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233621、221182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896792

广东
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广西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2023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本次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佐证材料。培育平台于2026年5月20日开放,2026年6月30日关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韦道标    李可盈

联系方式:0771—8095258、0771—8095070

电子邮箱:gxgxtzxc@163.com

江苏

评价(复核)对象

(一)评价对象:2026年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二)复核对象:2023年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的无需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自动延长三年)。

企业填报

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去申报”模块参与自评,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023年度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去复核”模块进行相关表格填写和材料上传。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时间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线上填报时间均截止至6月25日24:00,各市经评价(复核)并公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行文上报时间为7月20日前。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025-69652749

各地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南京市:025-68788820

无锡市:0510-81821688

徐州市:0516-83861958

常州市:0519-85681230

苏州市:0512-68616210

南通市:0513-85216363

连云港市:0518-85825275

淮安市:0517-83750652

盐城市:0515-86660566

扬州市:0514-87874488

镇江市:0511-85023977

泰州市:0523-86839267

宿迁市:0527-8433855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与复核

地区

申报要点

四川

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广东
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宁夏

自治区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申请企业登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填写申报。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申报前需先在培育平台上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企业填报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5月31日,逾期申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6363644  6363380

银川市 0951-6888507

石嘴山0952-2218595

吴忠市 0953-2039919

固原市 0954-2088933

中卫市 0955-7068676

宁东科信局 0951-5918410

厦门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受理,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复核企业参与申报流程与新申请相同。

企业网页打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去复核”,在跳转页面登录后,在线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表单”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认定和复核:

申报期为2026年4月25日—2026年5月15日(此日期前必须至少提交一次);

修改期为2026年5月16日—2026年5月29日。

咨询受理: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创新与创业服务部:2233621、2211821

责任处室: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2296871

浙江

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请和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2023年认定的第一批复核企业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12至5月22日(5月22日24:00申请通道关闭),2026年新申请和2023年认定的第二批复核企业填报时间为2026年6月22至7月20日(7月20日24:00申请通道关闭)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在线如实填报新申请和复核企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电话:0571-87059133/17816879273

各市咨询电话: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0571-85156955

杭州市经信局 0571-85257088

宁波市经信局 0574-89186457

温州市经信局 0577-88968039

湖州市经信局 0572-2399917

嘉兴市经信局 0573-83681926

绍兴市经信局 0575-88267297

金华市经信局 0579-82469726

衢州市经信局 0570-8758856

舟山市经信局 0580-2281635

台州市经信局 0576-88510737

丽水市经信局 0578-2095061

福建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常态化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在跳转页面登录后,在线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表单”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各设区市工信局业务咨询:

福州市工信局企业服务处:0591-83258367

漳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6-2037635

泉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5-22107787(申报咨询)0595-22167839(人工审核)

三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8-8295266

莆田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4-2610312

南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科:0599-8832447

龙岩市工信局企业和生产服务业科:0597-3293260

宁德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3-2863157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工信处:0591-23163131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0591-87833147/87844304

登录账号问题咨询:12381

培育平台技术支持:010-87901037/87901013/87901032

培育平台联系邮箱:gxbzjtx@163.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334

厅中小处电子邮箱:zxqyc@gxt.fujian.gov.cn

内蒙古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企业申报(复核)线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2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
具体申报内容以当地通知文件为准。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