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23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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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广州市发改委正式印发《广州市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州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并鼓励市民采取绿色的交通方式出行。
根据《意见》,利用补助、贴息、奖励、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广州将加大财政资金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广州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取得中央财政购车补贴资金后,经审核给予地方财政购车补贴资金。具体实施方法为:除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1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外,对续驶里程及电池能量密度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将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0.5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0.3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且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
《意见》提出,享受了广州地方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但不满三年迁出广州的,须通过原申领地方补贴的渠道退还相应资金。除了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外,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和加氢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也将获得地方财政资金的补贴。补贴方法包括对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交流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等,按照充电基础设施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专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年度进行运营电量补贴;对列入规划和试点方案的加氢站按日加氢能力给予补贴。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