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四个立起来”部署要求,贯彻我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部署要求,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精准开发适配产业升级的技能人才评价题库,全面提升技能评价的权威度、认可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等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建设一批适应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题库资源,纳入省级题库管理,强化面向产业链的技能人才供给,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符合《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国统字〔2011〕96号)视同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类型。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规范的财务制度、运行管理和保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及题库开发工作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能为题库资源开发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能力,未发生题库建设延期、命题质量问题、违反保密规定、放弃项目开发等情况。
4.具备组织行业内优秀专家能力,在所申报的职业领域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号召力,能够配备满足所开发职业(工种)题库需要的命题专家团队。
(二)申报形式
支持申报单位采取独立或联合的形式进行申报,联合申报须明确项目牵头单位。申报单位一年内最多可申报2个职业项目;经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报的职业项目不限于其备案评价范围。
优先支持链主企业与具备教研开发优势的院校联合申报,开发一批面向产业生态链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题库资源。链主企业应符合我省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要求,为我省备案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特色鲜明的项目成果验收后可以括号形式冠以企业名称分类推广使用,建优建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推动技能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范围
聚焦集成电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机器人、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现代服务等产业发展需要,面向我省急需紧缺职业,新建一批符合职业标准要求,兼具规范性、可靠性、有效性、公平性的优质题库资源(附件1)。申报单位应充分评估自身开发能力,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申报职业和工种;同一职业(工种)应一次性开发全级别题库。申报单位可申报征集目录外职业(工种),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将结合省级题库整体建设情况统筹安排。
链主企业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应属于链主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服务范围,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先优势;能够配备满足所开发职业题库资源需要的企业技术专家和教师团队,具备组织行业内优秀专家能力。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应保证开发成果不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意识形态规范有关要求,履行保密责任。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广东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项目建设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至所在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省属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6月20日前向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和《关于报送2026年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项目建设申报材料的函》(附件3)。
(二)地市推荐。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所在地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审核后留存一份申报书备查,将两份申报书和《关于报送2026年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项目建设申报材料的函》(附件3)于6月20日前提交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三)省级遴选。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结合产业发展、院校课程建设、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需求,择优遴选确定项目建设名单。
(四)公示发布。项目建设名单将在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发布。
四、建设要求
(一)命题要求
各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严格按照《技能人才评价命题技术规程(试行)》等要求组织命题,明确项目负责人、组建命题专家团队、撰写命题说明、编制考评蓝图、命制考评试题、审核修订试题、编辑制作试卷、试测完善试卷。各项目须配套制作时长不低于45分钟的《考试指南》培训视频课件,用于培训指导与考生备考。
链主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可依据经备案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进行命题。理论知识命题要围绕专业实训为核心,注重实用性;操作技能考核应紧密结合企业生产一线工作任务,模拟真实工作场景,与企业岗位能力需求相匹配。
(二)专家团队
1.专家组成
命题专家团队应包括试题内容专家、命题方法专家和信息技术专家。每职业(工种)命题专家人数一般7至9名,设项目负责人1名;工种或方向较多的职业,可适当增加命题专家人数。试题内容专家通常由来自院校和企业生产一线的专家共同组成;命题方法专家一般来自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评价机构和教科研单位等;信息技术专家通常由既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又了解技能人才评价命题方法的专家组成。
2.专家资质
(1)命题专家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职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组织研发工作的能力和精力,年龄在65岁以下;企业技术专家应具有5年及以上生产一线科研相关工作经历;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专家应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管理、产业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具备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领域二级/技师或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领域一级/高级技师或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命制五级、四级、三级试题的专家,应具备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领域二级/技师或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命制二级及以上等级试题的专家,应具备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领域一级/高级技师或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技术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4)对于暂无符合上述要求的专家人选的职业(如部分新职业),命题专家应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8年或以上。
(三)进度安排
项目统一发布后,由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与各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人员保障、建设周期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工作计划推进各节点建设工作。各项目应在签署协议后一个月内完成各科目考评要素细目表、考评内容结构表、样题的编制及内审,进行第一阶段送审;第一阶段送审基本通过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题库编制、内审、试测,进行第二阶段送审;题库通过评审后正式提交入库使用。项目建设单位也可根据题库建设情况合并各节点工作,提交完整题库资料送审。原则上各项目应在签署协议后六个月内完成验收入库工作;未按期完成验收的,经约谈督促后在1个月内整改完毕。无正当理由延期的,视为取消项目开发资格。
(四)经费保障
题库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解决;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五、成果运用
(一)推广使用
题库建设成果验收由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联合有关地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共同开展,省、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应保障评审验收工作经费。验收后的题库资源纳入省级题库统一管理,供全省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统一使用;用人单位(含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可结合自身评价需求选用省级题库资源。省级题库覆盖的职业,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原已备案的自建题库,在机构备案有效期内与省级题库统筹使用;本轮备案期满后,自建题库原则上终止使用(续期不再启用)。省级题库未覆盖的职业按原方式规范开发、动态更新使用。
(二)引导教研教改
链主企业牵头开发的省级题库资源,除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推广使用外,可优先在院校评价中应用,实现以产定教、以评促学,进一步增强院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适应性和匹配度。
(三)培育培优评价机构
1.省级题库项目建设完成后由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予以结题、确认项目成果,并将题库建设情况纳入评价机构遴选备案、增加评价范围、续期评估、考核评优等机构管理评估要素。
2.省级题库覆盖的职业可优先纳入省级统考范围,为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性、流通性与社会认可度提供支撑。
3.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开发培训指导教材和辅导练习等配套资源,提高培训质量、满足考生应试训练需求,提升培训评价服务水平。
(四)市级题库共享
支持各地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共享已建成并运行的题库资源,将一批符合命题技术要求、题量充足、运行稳定、内容符合我省产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需求的市级题库资源申报纳入省统一管理,进一步充实全省题库资源数量,实现资源共享。各地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申报共享的题库资源应为已建成并运行至少1年以上、符合现行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题库资源。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开发单位主体责任。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题库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质量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规范命题流程,严把题库建设质量。要足额保障经费投入,配优配齐专家团队,按时保质完成题库开发任务。
(二)发挥地市指导服务作用。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要主动作为,加强政策宣传和动员,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加强与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的联系沟通,做好题库建设过程的业务指导、评审验收和经费保障等工作。
(三)严守保密纪律筑牢安全防线。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与单位、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切实履行安全保密责任。题库开发过程中的所有试题、数据、资料等,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复制、泄露、发布、出版等。
七、联系方式
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戴毅,梁翠;联系电话:020-83194440,83185947。邮寄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903房,邮编:510030。同时,请将《项目建设申报书》WORD、PDF版通过以下网址提交:https://f.wps.cn/g/cmZoMvul/
附件:
3.关于报送2026年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项目建设申报材料的函(参考格式).docx
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