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发布日期:2026/07/10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商务部 海关总署: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图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6年7月10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