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从框架制定加速转向大规模实践的关键一年。随着多项重要法规生效和国际协议进入执行阶段,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领域面临更明确的规则和更严格的履职要求。
一、国际政策:规则细化与强制落地成核心,欧盟“减负”调整引关注
欧盟:ESG披露框架优化升级,CSRD延期成关键调整
欧盟2025年围绕《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推出多重调整,核心聚焦“延期实施、缩小范围、简化要求”,以缓解企业合规压力:
实施时间大幅延后:根据2025年2月发布的“一揽子简化提案(Omnibus Package)”及2025年4月发布的“暂停计时(Stop-the-clock)”指令,原计划2026年和2027年启动CSRD报告的大型企业、上市中小企业,实施时间均推迟两年。
报告要求持续精简:修订ESRS标准,拟删除约70%非必要数据点与披露条款,聚焦“财务重要性”指标;同时明确企业无需向价值链中员工少于1000人的合作伙伴索取信息,避免中小企业被动承担额外数据提供压力。
欧盟CSDDD与配套政策同步“松绑”
欧盟对《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CSDDD)也进行了减负调整:
CSDDD延期和范围收缩:成员国将指令转化为国内法的期限和企业实施时间延后1年;尽职调查范围从“全价值链”缩小至“直接业务伙伴”,仅在有明确不利影响证据时才延伸至间接伙伴,评估频率从“每年1次”降至“每5年1次”,同时取消“强制终止违规供应链合作”条款,赋予企业更多灵活性。
美国:退出《巴黎协定》+气候监管“实质化”转向
正式退出《巴黎协定》:2025年1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并撤销拜登签发的加入《巴黎协定》的行政令,这是美国继2020年后再次退出该多边气候协定,标志其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角色从“参与引领”转向“单边收缩”。
SEC气候披露规则终落地:尽管退出多边协定,美国仍在推进实质监管——终版《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发布,要求美股上市公司披露范围1、2排放数据及气候风险对财务的影响;出台“反漂绿”细则,禁止基金产品滥用ESG标签,明确投资策略需与披露内容严格对应。
二、中国政策:体系化构建与强制落地双轮驱动
顶层设计: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逐渐成型
2025年12月,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作为国家统一披露体系下的首个具体准则,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提供了标准化框架。该准则目前定位为自愿实施,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策略。
此前,财政部等九部门已于2024年底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共同标志着中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进入实操阶段。
监管落地:强制披露与自律监管双轨并行
强制披露框架确立:2024年4月,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该《指引》明确了首批强制披露公司的范围(如主要指数样本公司)和2026年的报告时限,奠定了披露基础。
报告披露细则细化:2025年1月,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作为对上述《指引》的重要配套和操作细化。这份《指南》旨在为上市公司编制报告提供更具体的格式规范、披露要求和示例说明,以提升披露的规范性和可比性,是推动报告披露高质量落地执行的关键操作性文件。
三、小结
可持续发展正在逐渐深度融入全球治理、金融监管和贸易规则的核心。对企业而言,ESG不再是可选的附加题,而是关乎市场准入、融资成本、供应链韧性和品牌声誉的必答题。
未来,合规披露只是起点,将可持续性真正整合进企业战略与核心业务流程,并抓住低碳与循环经济转型中的创新机遇,将成为构建长期竞争力的关键。
文章来源:北京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