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强科技成果信息管理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重庆市科学技术局3月17日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汇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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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交目的 通过汇集各单位具有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建立全市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库,为科技成果提供更多展示机会,为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技术经理人、概念验证、创业孵化等服务资源提供全链条支持,助力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汇交范围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矿产新品种、其他应用技术等信息。 (一)市科技局立项支持的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 (二)技术成熟度较高、有明确转化需求的成果。 (三)通过国家、市级、横向项目及企业自主研发形成的其他应用技术成果。 (四)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纳入汇交范围。 汇交要求 (一)汇交科技成果应当信息真实、准确,权属清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二)市科技局立项支持的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交。 (三)有多个完成人的科技成果,原则由第一完成人进行填报,同一科技成果不重复填报。 汇交流程 (一)个人填报 成果负责人通过个人账号登录“渝快办”,进入“特色专栏”→“科创服务”→“成果快转”→“成果汇交”,按照规定字段填报并提交。 (二)加入组织 成果负责人通过系统首页点击“进入个人空间”→“用户中心”→“加入组织”,填写所属单位完整名称并提交,便于成果所属单位管理审核成果信息。 (三)单位审核 单位成果管理员通过“渝快办”单位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查看,对本单位科技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及能否公开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确认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成果管理、推动转化的重要环节。积极梳理具有转化前景的优秀成果,做到“应汇尽汇”,充分展示单位的科研实力与转化潜力。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填报有转化价值的成果,通过“成果快转”平台展示成果、获取服务。 (二)科技成果汇交实行常态化管理。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科研人员登录系统填报新产生的科技成果。为便于前期信息汇集,请于3月30日前完成首次集中汇交,此后系统长期开放,可随时填报。 (三)为便于后续沟通和指导,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成果管理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qkjjcgc@163.com。 联 系 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13141410694、18883717869
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