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细化落实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体系,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绿色水平,助推绿色石化(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发展,我厅在原《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4〕192号)基础上,修订起草了新版《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12月20日前反馈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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