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5〕11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材料初审和专家评审,拟认定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等197家企业技术中心为2025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2日到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高新处0571-87059130;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督处0571-81052042;省经信厅(机关纪委)0571-87056763。
附件:
2025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docx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