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健全科技政策法规体系,科技部全面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因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或者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或者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决定宣布失效76件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6件)
科 技 部
2025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