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8  来源:科技部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不断完善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助力制造强省建设,根据《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冀工信科〔2021〕30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定位

  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是支撑行业创新发展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旨在面向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以行业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任务,通过系统整合优化现有创新资源与载体为行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提供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人才培养等公共技术服务,为政府科学决策和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申报领域

  围绕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产业创新发展实际,聚焦先进钢铁、绿色化工、现代轻纺、健康食品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低空装备、安全应急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绿色低碳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北斗应用、生物制造、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建设布局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应为河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管理上采用主任负责制+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方式;需拥有良好的人才队伍、设备设施、创新资金、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扩散等创新基础保障;需制定明确的创新中心发展定位、发展规划等;需建立完善的决策、经营、激励等市场化运营机制;需具有明确的资金筹措和持续投入等保障措施,且满足《工作指南》(附件1)第九条基本条件的全部要求。

  四、有关程序

  1.单位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认真编制《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审核推荐。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和《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并填报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9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3.论证批复。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一个领域布局一家”的原则,对达到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论证会现场考察按程序研究提出遴选意见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批复。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紧密结合本地区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主动谋划、科学规划、精准布局,鼓励引导有条件、有基础、有意愿的行业龙头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主体,联合京津创新资源,按照“企业主导、院校支撑、市场运作模式牵头组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聚焦高端装备等重点优势领域,联合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跨区域创新平台,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

  2.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创建工作,将制造业创新中心作为推动本地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鼓励各地市在资金、土地、人才、项目等创新要素方面给予创新中心支持。

  3.请有关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已布局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指导与政策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优势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构建多层次、高水平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电话:0311-87908705

  箱:hbsgxtkjc@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

  1、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

  2、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书书

  3、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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