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会员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4/08/02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一、普通会员单位:

(一)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合理建议和诉求;

(二)整合会员优质资源,搭建会员信息交流平台;

(三)授领本协会会员单位铜牌;

(四)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并

享受相关费用优惠等待遇;

(六)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相关技术、行业咨询等服务;

(七)优先参加行业名牌活动;

(八)优惠接受本协会提供科技成果与新产品的鉴定及相关项目论证;

(九)优先参与本协会向有关部门推荐新技术、新产品的活动;

(十)参与本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十一)免费在本协会网站发布重大活动信息;

(十二)优先录用技术性文章,并在《中国气体》杂志上刊登;

(十三)免费获得本协会会刊《中国气体》杂志、《中国气协报》。

二、理事单位:

(一)参与本协会重要工作的研究讨论,共同决定本协会重要事项;

(二)优先参与气体行业重大政策、重大课题研究,向政府部门或相

关机构提出措施建议;

(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国内外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四)受邀参与本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意见征

求工作;

(五)在本协会网站免费展示理事单位名称;

(六)免费获得本协会及各分支机构的期刊;

(七)享受会员(一)至(十三)项服务。

(八)决定本协会其他重要事宜。

三、副理事长单位:

(一)参与本协会重要工作的研究讨论,共同决定本协会重大事项;

(二)优先受邀参与气体行业重大政策、重大课题研究,向政府部门

或相关机构提出措施建议;

(三)优先受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国内外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四)优先受邀参与本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意

见征求工作和行业政策;

(五)在本协会网站免费展示副理事长单位名称;

(六)免费获得本协会及各分支机构的期刊;

(七)在本协会举办的年度活动、行业发展论坛,作为嘉宾受邀出席

相关活动;

(八)享受会员(一)至(十三)项服务;

(九)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本服务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秘书处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