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16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6月11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内容主要包括投资落户扶持、研发机构认定扶持、行业协会扶持、产业园扶持、加氢站扶持、资金配套扶持、金融扶持等方面。

该方法共有十条,其中第一、二、十条为共性条款,说明办法的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和附则。第三至第九条为核心扶持条款,具体如下:

第三条为投资落户扶持,对固投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固投总额的10%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示范奖励且固投5亿元以上的项目,按15%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最高奖励1亿元。
第四条为研发机构认定扶持,对经国家和省认定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
第五条为行业协会扶持,对落户本区的氢能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协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运营补贴。
第六条为产业园扶持,对氢能产业园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及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招商奖励5万元每家;对入驻企业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给予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赁补贴。
第七条为加氢站扶持,根据类型给予加氢站建设最高250万元补贴,给予氢气销售最高20元/kg的运营补贴。
第八条为配套扶持,对获得国家、省、市扶持的项目,按100%、70%、5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配套。
第九条为金融扶持,对企业贷款按应付利息总额的50%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的3年贴息。对首次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氢能企业,按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最高奖励500万元。

来源:广州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