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900万、青岛发布《加氢站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青岛西海岸新区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将“按照加氢站类型和加氢能力,对加氢站给予一定建设补助和加氢补助”。
一、建设补助
1、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500公斤,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补贴900万元,改建站补贴6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建成的新建站补贴700万元,改建站补贴500万元。日加氢能力<500公斤,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补贴700万元,改建站补贴5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建成的新建站补贴500万元,改建站补贴400万元。
2。撬装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350公斤,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补贴400万元,改建站补贴3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建成的新建站补贴300万元,改建站补贴200万元。
补贴发放以加氢站建设通过联合验收时间为准。如补助政策与其他政策重复,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运营补助
鼓励加氢站运营企业寻找性价比更优的氢气来源,促进服务能力的提升,根据年度调控价格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不同标准的加氢运营补贴:2020年度,销售价格40元/kg及以下,补贴20元/kg;2021年度,销售价格35元/kg及以下,补贴14元/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