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0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分享到: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京质监特设函〔2018〕16号
各区局、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巩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加强重点领域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风险防控,现将《关于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监特〔2018〕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印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质监发[2017]36号)及《关于继续做好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京质监特设函[2018]7号)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各区局、分局要加强对“煤改气”涉及的特种设备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与区农委、区城管委(市政市容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煤改气”实施过程中涉及承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提早介入,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落实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求,防范安全风险,预防安全事故。
二是按照《关于落实推广应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的通知》(京质监特设函[2017]27号)要求,重点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换发新版使用登记证,严厉查处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超期未检的违法行为。
  三是各区局、分局要继续加大气瓶充装站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违规充装问题立即严肃查处。开展针对气瓶检验机构监督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工作,重点查处气瓶检验站从事修理、改造和翻新气瓶或者气瓶阀门,以及采购无证的气瓶阀门、报废气瓶未进行报废处理等问题,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是各区局、分局继续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依法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
  五是各区局、分局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2018年12月31日前,2019年10月25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和统计表报市局特设处。
  联系人:马岩 57520137 邮箱:mayan@bjtsb.gov.cn
      王鹏 57520132 邮箱:wangpeng@bjtsb.gov.cn
附件:1.《关于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监特〔2018〕24号)
   2.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治理信息统计表
   3.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2018年7月16日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