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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气体行业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8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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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自1987年成立以来,至今已屹立三十载。三十年来,协会充分发挥企业和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气体行业的发展。近三十年来,我国气体行业在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经研究,我协会决定,在庆祝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之际,开展“中国气体行业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评选活动。
现诚邀气体行业各地方协会、协会各分支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评选。
一、评选条件
此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报,并由气体行业各方协会、协会各分支机构组织推荐(中国气体协会的会员,可直接向中国气体协会自荐):
(一)节能减排先进单位
1、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气体行业生产、制造企业及为行业提供信息、科研、技术、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装备设备及其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会或分支机构会员企业;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连续五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及无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企业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严格遵守《节约能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2012~2016年(含2017年上半年)未受到政府部门节能处罚;
4、完成了企业承担的“十二五”节能任务,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颁布的强制性能耗标准的先进值,并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有当地政府或集团公司的证明材料);
5、企业领导重视节能工作,设有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节能责任明确,有较完善的内部核算和管理考核制度,管理措施到位,能源、环保计量等设施完备,统计数据规范;
6、企业节能减排综合利用业绩比较突出(例如实施了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改、综合利用项目、节能工作管理有突出创新等);
7、2012~2016年(含2017年上半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
(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1、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气体行业生产、制造企业及为行业提供信息、科研、技术、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装备设备及其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会或分支机构会员企业;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连续五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及无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企业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设置了安全生产专门机构、配备了能胜任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无“三违三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现象;
5、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达到同行业规定以上标准等级;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系统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修订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认真完成了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备案和资源报备工作;
7、运用计算机技术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8、建立激励员工应用先进技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奖惩制度。在安全生产实践和理论探索方面有创新成果;
9、2012~2016年(含2017年上半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
二、评选程序
1.申报
各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自愿申报的前提下,于9月10日前将《申报与推荐表》报至相关气体行业地方协会或分支机构(也可直接报给中国气体协会秘书处),由其统一上报我协会。
2.初评
我协会在收到相关气体行业地方协会或协会分支机构提交的《申报与推荐表》及材料后,进行初评。
3.公示
我协会组委会初评出的名单,将及时在协会官方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终审
我协会组委会在公示基础上进行终审,并在中国气体协会成立30周年庆典上公布、颁奖。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18601953907) 李如江 洑春干
联系电话:010-87378841、67315044
传真:010-67315244
电子邮箱;cgia@263.net
附件
(可从协会官网/合作部/下载中心 下载)
1. 中国气体行业节能减排先进企业申报与推荐表
2. 中国气体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申报与推荐表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2017年8月15日
附件1:
14-1FQQ4545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