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气体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8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自1987年成立以来,至今已屹立三十载。三十年来,协会充分发挥企业和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气体行业的发展。近三十年来,我国气体行业在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榜样,激励气体行业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我国气体行业快速、安全健康发展,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决定,在庆祝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之际,开展“中国气体行业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优秀上市企业和优秀上市企业经理人,优秀国有企业和优秀国有企业负责人”,评选活动。
       现诚邀气体行业各地方协会、协会各分支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家参与评选。
       一、评选条件
      此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企业家都可以申报,并由气体行业各地方协会、协会各分支机构组织推荐(中国气体协会的会员,可直接向中国气体协会自荐):
    (一)优秀民营企业
     1、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气体行业生产、制造企业及为行业提供信息、科研、技术、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装备设备及其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单位;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连续三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安全环保事故,企业形象良好;
     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以人为本,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连续三年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5、企业具有一定的产品规模和企业规模,增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6、拥护中国气体协会的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二)优秀民营企业家
     1、候选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气体行业生产企业及为行业提供信息、科研、技术、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装备设备及其他服务的民营单位中担任董事长、CEO、总裁、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具有突出业绩,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特别是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曾主持或参与领导企业建立、兼并、重组、转机建制、结构调整等重大活动,在企业改革与管理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企业的经营实效和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
      4、本人廉洁自律,勇于奉献,无违法违纪事件,群众威信高,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三)优秀上市企业
     1、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气体行业生产、制造企业及为行业提供信息、科研、技术、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装备设备及其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市企业;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连续三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安全环保事故,企业形象良好;
     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以人为本,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连续三年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5、企业具有一定的产品规模和企业规模,增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
     6、拥护中国气体协会的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四)优秀上市企业经理人
     1、候选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气体行业生产企业及为行业提供信息、科研、技术、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装备设备及其他服务的民营单位中担任董事长、CEO、总裁、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具有突出业绩,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特别是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曾主持或参与领导企业建立、兼并、重组、转机建制、结构调整等重大活动,在企业改革与管理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企业的经营实效和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
     4、本人廉洁自律,勇于奉献,无违法违纪事件,群众威信高,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五)优秀国有企业
     1、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气体行业生产、制造企业及为行业提供信息、科研、技术、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装备设备及其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营单位;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连续三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安全环保事故,企业形象良好;
     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以人为本,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连续三年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5、企业具有一定的产品规模和企业规模,增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
     6、拥护中国气体协会的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六)优秀国有企业负责人
     1、候选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气体行业生产企业及为行业提供信息、科研、技术、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装备设备及其他服务的民营单位中担任董事长、CEO、总裁、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具有突出业绩,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特别是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曾主持或参与领导企业建立、兼并、重组、转机建制、结构调整等重大活动,在企业改革与管理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企业的经营实效和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
     4、本人廉洁自律,勇于奉献,无违法违纪事件,群众威信高,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二、评选程序
    1.申报
    各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自愿申报的前提下,于9月10日前将《申报与推荐表》报至相关气体行业各地方协会或分支机构(也可直接报给中国气体协会秘书处),由其统一上报协会。
    2.初评
    我协会组委会在收到相关气体行业各地方协会或协会分支机构提交的《申报与推荐表》及材料后,进行初审。
    3.公示
    我协会组委会初评出的名单,将及时在协会官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终评
    我协会组委会在公示基础上进行终评,并在中国气体协会成立30周年庆典上公布、颁奖。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一号
    联 系 人:刘佳(18601953907) 李如江 洑春干
    联系电话:010-87378841、67315044
    传    真:010-67315244
    电子邮箱;cgia@263.net

    附件(可从协会官网/合作部/下载中心 下载)
    1、《中国气体行业优秀民营企业申报与推荐表》
    2、《中国气体行业优秀民营企业家申报与推荐表》
    3、《中国气体行业优秀上市企业申报与推荐表》
    4、《中国气体行业优秀上市企业经理人申报与推荐表》
    5、《中国气体行业优秀国有企业申报与推荐表》
    6、《中国气体行业优秀国有企业负责人申报与推荐表》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2017年8月15日
  • 附件1:14-1FQQ44Q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