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氟化氮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剔除了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告,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其中包含三氟化氮。



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