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公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1  来源:admincw  本站有 人浏览

财会便函〔2023〕18号

(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介绍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数电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数电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数电票破除特定版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数电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接收方取得数电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接收方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文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接收方如果需要以数电票的PDFOFD格式文件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电子文件。

(二)开具端和接收端工作简介

企业、单位在实际发生交易后,数电票开具方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具数电票。接收方获取数电票文件后,通过财政部门提供的免费工具包或自研信息系统解析数电票的结构化数据用于报销、入账。企业、单位在使用数电票报销完成,进行会计入账时,需依据财政部《数电票标准》的要求形成入账端电子凭证-会计信息结构化数据文件,并与开具端数电票带有数字签名的XML文件一并进行会计档案归档备查。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公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的通知(图1)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公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的通知(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