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气瓶(本文件简称“气瓶”)的基本要求、气瓶充装及检验要求、气瓶使用要求及气瓶拆装、搬运、储存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贮存七氟丙烷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惰性气体灭火剂(IG541、IG100、IG01、IG55)的气体灭火系统用气瓶,其他的气体灭火系统气瓶可参照本文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低温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