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质检总局下达的工作要求,在2015年全年,设备专委会接受约请并组织专家组共计完成了108家特种设备企业的设计制造鉴定评审工作。其中涉及A1、A2、A3、C1、C2的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项目43家,A1、A2、A3、C2、C3、B2、B3、B4、D1、D2压力容器制造评审项目54家(其中含有8家气瓶项目评审、6家移动容器项目评审),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制造许可鉴定评审项目11家;涉及企业性质有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涉及有制造企业及设计院所。
设备专委会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按照设备专委会建立的管理工作流程规定,组织评审小组,安排经验丰富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及安全附件行业的专家参与,秉承“守法、诚信、优质服务;独立、公正、争创一流”的质量方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
设备专委会在新的一年里还将继续努力,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标准,以“科学、公正、独立、高效、便捷”的工作方式,服务于顾客,满意于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