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7/02/24  来源:中国气协  本站有 人浏览

2017年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图1)
        2月16日, 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在北京召开。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全市各区质监局、分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等特种设备相关行业协会和鉴定评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局特设处负责同志总结了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全面部署了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对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工作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特种设备保障四项内容明确了具体实施意见。其中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提到“科学而为,全面提升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一是持续开展对全市气瓶充装单位的专项治理整顿,通过采用全面检查、监督抽查以及‘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充装的行为。二是完成《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和《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两项京津冀区域标准的编制工作,研究两项区域标准与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的工作衔接。三是以危化品集中交易体系建设为抓手,提升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开展了试点建设,完善了技术标准,为全面启动工业气体充装、检验单位信息化建设打好基础。”
       “贯彻落实行政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行政许可辅助中心,严格行政许可的各项审查、审批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初步筹建了北京市特种设备行政辅助中心,明确了辅助中心对单位类行政许可的实质性审查工作职责。一是制定完善了《北京市特种设备单位类行政许可工作规则(试行)》等一系列管理规范,规定了许可实施机关、行政辅助中心、鉴定评审机构的各自职责。二是建立了许可实施的分级审核、督察督办、双“随机”、人员查重等管控制度。三是组织对鉴定评审手册和鉴定评审指南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修订,规范了许可程序、时限、具体要求等基础内容。”
        2017年工作任务中提到“建立工业气体气瓶可追溯监管体系。一是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体系建设工业气体项目的立项工作;二是积极筹划,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积极参与可追溯体系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搭好气瓶充装、检验环节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三是在信息化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研究技术手段与监管方式的配套方案,借助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气瓶安全管理工作;四是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全面推进我市工业气体充装、检验单位信息化建设,落实我市危化品集中交易体系建设的相关任务,实现我市工业气体气瓶可追溯监管体系。”
      “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加强鉴定评审管理,推进行政许可辅助中心建设,严格审查、审批,开展许可后续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鉴定评审遴选制度,统一工作规则、细则,督促各评审机构严格鉴定评审管理工作。”
2016年,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件,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全系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紧密围绕化解涉及民生的突出矛盾、守好安全底线、开展改革创新,受到社会认可和上级表彰,多名同志获得国家和市级表彰奖励。
       李亮华副巡视员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北京市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成绩。针对2017年工作,他要求,一是全系统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2017年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二是要防止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风险,开展好超期未检整治等各项工作,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各项基础,做好行政许可改革工作,加强特设队伍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月16日下午,鉴定评审组讨论会召开,会上各参会代表对《北京市特种设备单位类行政许可工作规则(试行)》、《北京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讨论。重新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及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其中鉴定评审机构在收到北京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辅助中心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并提交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报告。有整改项的申请单位,原则上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